|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煤炭应急储备工作的通知》,日照港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煤炭应急储备点,安排2012年国家煤炭应急储备任务40万吨。日照港应急储备煤炭主要集中在股份一公司8#、9#、10#堆场,为兖州煤业、山东能源等大型的煤炭承储企业提供装卸、储存、转运和计量等服务。      根据《国家煤炭应急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应急煤炭储备点新建、改扩建所需资金,可从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中安排投资补助,中央财政对国家煤炭应急储备贷款或占用资金给予利息补贴,对场地占用费和保管费给予定额补贴。日照港此次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煤炭应急储备点,为日照港煤炭业务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使得日照港在国家能源布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对于加快推进日照港发展,强化其国家重点原材料集散地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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