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打击非法捕捉走私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取得成效 |
2012-11-02 16:50: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四川省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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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非法捕捉走私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省水利厅、省公安厅、成都海关联合下达通知,作出部署,于7-10月在全省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打击非法捕捉、走私和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期间,省水产局分别于10月18日、26日联合成都市水务局、公安局、工商局,会同锦江区、高新区、青羊区、双流县渔业主管部门开展了打击非法利用水生野生动物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青石桥、白家水产品批发市场及部分河鲜馆。检查中,未发现有违法经营水生野生动物行为,但对发现的个别经营业主经营许可证过期或无证经营现象,检查组现场责令有关商家进行整改,并对其进行了处罚。各市州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在本行政辖区重点区域多次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据统计,此次专项行动,全省共发放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宣传册2万余份,开展大型执法检查行动20次,参加检查人员2000余人次。全省共依法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证67个、驯养繁殖许可证97个、捕捉证8个、特许运输证10个,年检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证47个、驯养繁殖许可证62个。
    10月30日,农业部组织人员到我省检查,听取汇报,并与省水产局、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成都海关缉私局、成都市水务局、双流县水产渔政站一道,对白家水产品批发市场和双流国际机场货运站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有非法经营和走私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农业部检查组对我省专项执法行动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我省再接再厉,巩固成果,完善与公安、工商、海关的联合执法机制,坚持不懈抓好抓落实,为保护好水生野生动物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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