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长江春季禁渔管理 |
2008-12-16 00:26: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中国水产养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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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秦仕伦  
忠县新生农业服务中心  
    长江春季禁渔制度是国家为了增殖渔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所采取的政策性措施。实施长江春季禁渔,有利于四大家鱼等长江鱼类资源的恢复和原种保护,有利于水生野生动物的生存和栖息地保护,有利于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有利于沿岸渔民捕捞收入提高和长远经济利益。
    我国自2003年全面实施长江春季禁渔制度,重庆市早在2002年以前就在长江流域试行了春季禁渔制度,今年是实施长江全流域统一禁渔的第五年,是我县实施全天然水域禁渔的第八年。通过多年来的资源监测结果证明,长江重庆段渔业资源衰退趋势有所缓解,部分江段尤其是几大支流如乌江、嘉陵江渔业资源量有所回升,生物种群结构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和改善。春季禁渔制度的实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社会效益。但是,长江春季禁渔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重庆市春季禁渔制度的实施仍然面临严重的局面和挑战。
一、长江春季禁渔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水电开发改变鱼类生存环境,渔业资源保护任重道远。重庆市位于长江上游,由于地理位置和地质演变的独特性,形成复杂多样的水域环境,造就了生态类群多样、区系结构复杂、地方性鱼类和特有性鱼类种类多,但单个种群数量相对较少,对环境依赖性强、生态系统结构相对脆弱的特性。由于周边区域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水电能源的开发,使得水域环境趋向于单一化,近几年,长江干流和嘉陵江下游渔业资源结构正在发生明显的变化,土著性鱼类捕获量和捕获记录减少,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前景不容乐观,资源保护任务依然严峻。
2、禁渔期并非全域禁渔。今年三月,我们对辖区内长江流域突击检查,大多数渔民做到“船入港、网入库、江中无渔船”,局部溪河带钩鱼巢随处可见,渔网拦了一道又一道,不见禁渔踪影,犹如捕渔竞赛。
3、监控和监察设施落后。长江禁渔由人为监控,难免精力和能力有限,难免出现人为不力现象,忠县辖区内长江流域88公里,目前没有渔政监督船,渔政执法靠租用渔船,一旦有违章渔船,难以实施打击,甚至出现船在水中跑,人在岸上追的尴尬局面。
4、渔民生活窘迫。2003年农业部《关于在长江流域施行春季禁渔制度的通知》只对春禁时间、范围、渔业执法进行了统一的安排,但对受到影响的渔民的安置和具体措施关注不够。我市辖区内捕捞渔船5084艘,渔民10000多人,其中专业渔民有2000余人,我县捕捞渔船281艘,渔民600余人,禁渔期,渔民没有得到妥善安排,以致局部地方造成恶性循环,非法捕捞之猖獗令人瞩目惊心 。
二、长江春季禁渔管理的建议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农业部《关于在长江流域施行春季禁渔制度的通知》,真正实现长江流域春季禁渔,切实保护长江渔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实现人、鱼、水和谐环境,建议如下:
1、进一步完善长江春季禁渔制度的相关法规,政策。包括作业时间、范围、执法、渔民安置及水环境破坏治理和渔业资源补偿等。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利用广播、电视、通信等通讯工具,使各级党政工群统一思想认识,构建人、鱼、水和谐相处的大环境。
3、逐渐减少渔民和妥善安置渔民生产、生活。一是严格把关新办捕捞证和捕捞证年审工作,减少渔民数量。二是引导渔民转业转产,由捕捞业转为渔业养殖或者从事第三产业服务。三是切实落实专业渔民的低保金和副业渔民的生活补助,解决渔民禁渔期温饱问题。
4、组织建设监控体系和加大监控力度。组织建设卫星监控体系,采用卫星定位全流域监控,提高渔业监控科技水平,实行24小时全天监控,便于即时发现问题,避免人为监控的诸多不足。
5、加强长江春季禁渔组织体系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目前,长江春季禁渔管理基本上由县级渔政渔港监督站(水产站)执行,乡镇级名存实亡,加大县乡两级机构建设,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提高管理水平。
6、加大财政投入,保障渔业执法工作正常开展。目前,各级渔政渔港监督站(水产站)举步唯艰,水产资金严重不足,加大水产资金投入,配备渔政监督船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以提高监控和打击力度。
7、加大打击力度。目前,长江春季禁渔工作主要是靠主管部门抓,禁渔是政府行为,是公益事业,其结果主要体现生态效益和 社会效益,建议市政府真正把禁渔工作由部门行为转化为政府行为,业务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中国水产养殖网专稿  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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