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珠江禁渔制度实施第五周年,切实保护珠江渔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2014年3月17日-25日,县渔政站、渔业执法队等工作人员在县城水产产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鱼庄、餐饮烧烤摊铺、渔港码头、渔民聚集点开展禁渔宣传工作。
    禁渔宣传内容:一、珠江流域红水河段及县内辖区天然水域内,从2014年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禁止所有的渔业捕捞;二、各餐馆、酒楼、饭店、市场在禁渔期间严禁、收购、销售、加工渔获物;三、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自觉遵守禁渔规定。凡违反者,县渔业主管部门将依渔业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此次禁渔宣传,共出动渔政执法人员55人次,执法车8辆,执法船(快艇)8艘次,发放禁渔通知1000余份,检查鱼庄5家、饭店11家、酒楼7家、烧烤店11家、水产品销售点134个。
    本次宣传行动,进一步加强了珠江水域红水河段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点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交界水域渔业资源生态的保护,有利于我县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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