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农业部《关于长江禁渔期渔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加强长江安徽段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今年为期三个月(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的长江春季禁渔工作已于4月1日正式开始。4月1日上午,市农委副主任王之发、市农委水产办主任石小平带领市农委及和县、当涂县、花山区、雨山区农委的渔政执法人员分别乘渔政34419号、34025号、34422号执法艇对马鞍山长江段进行巡查,并到渔民聚集区向渔民进行了现场宣传。中午十二点,王之发副主任宣布2014年马鞍山长江段春季禁渔正式开始。马鞍山市电视台、电台等媒体随行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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