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4月18日;22时,接群众举报电话,在和平镇温塘子江段有人电鱼。县渔政管理站渔政人员在分管局长的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当场抓获非法电鱼1人,简易齐备的电鱼工具一台(套),鱼获物3.5公斤,最大个体10厘米。通过询问调查了解到,非法电鱼人:黄超秋;男、32岁。湖南省安化县江南镇甘溪村人,农民,来沿河县打工,做木工活,电鱼机从湖南买来的,不了解电鱼是违法,也不知道什么是禁渔期。经过渔政人员耐心的教育,黄超秋认识了错误,并积极配合渔政执法人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及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执法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规定,处以1000元罚款。
    黄超秋还保证今后决不再犯。并将自己电鱼被抓一事告知他人,以警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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