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南浔区农林执法大队 莫林江       为规范全区牛蛙养殖生产,确保养殖环节质量安全,根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牛蛙养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海渔业[2014]11号)和《市农业执法支队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产养殖环节查处违法使用违禁兽药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浙江湖州市南浔区执法大队会同区水产站组织开展牛蛙养殖环节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牛蛙养殖环节专项执法检查中,以查处违规使用禁用兽药及检查养殖三项纪录为重点。同时,发放致牛蛙养殖业主一封信、无公害水产品禁用渔药清单,加大普及法律法规和健康养殖、规范用药、牛蛙密度放养、妥善处理病死牛蛙等相关知识宣讲,并和养殖户签订牛蛙养殖安全承诺书,有效提升了养殖专业户法律法规意识,责任意识。行动开展以来,全区组织执法人员78人次,检查牛蛙养殖场98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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