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6日,漳州检验检疫局召集辖区12家出口水产品加工企业管理层人员,就出口水产品新放行模式实施方案进行了宣贯解读,并发布了企业需提交的产品检测项目清单,这标志着以原来检验检疫电子监管抽检批的不同频率作为对企业分类的差别化管理,向以企业自验、验证(第三方检测)、检验检疫监测等作为对企业分类的差别化管理迈出了探索性的一步。 
新放行模式试行后,对低风险、中风险的出口水产品,在一个季度合格评定周期内,出口企业提供该产品符合性声明和合格检测报告后即报即放,企业申报后直接签发通关单予以放行,作为验证措施,由检验检疫机构设定周期抽批(一个季度90天抽检一批)对产品实施验证检测。新模式试运行后,进一步简化了产品合格评定流程,减少了抽检批次,提高了出口水产品贸易通关便利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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