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禹城完成2014年渔业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对策调研工作 |
2014-10-31 14:20: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禹城市水产局
我要评论 |
|     培育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渔业的核心和基础。近年来,禹城市紧紧围绕转变渔业经营方式,以土地流转为载体,加大政策扶持,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初步形成了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多种生产经营主体共生的渔业经营格局,有力推动了渔业规模经营,现代渔业发展速度加快。为深入了解全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的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山东省、德州市要求,禹城市水产局确定开展本次调研活动,组织渔业技术人员对全市家庭农场进行了调研。      一、家庭农场经营主体的特点      (一)家庭农场经营主体主要是农民或者其他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主要依靠家庭成员而不是依靠雇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家庭农场经营者大都接受过农业教育或技能培训,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示范带动能力较强,具有商品农产品生产能力。                 (三)家庭农场经营规模适度,规模与家庭成员的劳动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符合当地确定的规模经营标准,收入水平能与当地城镇居民相当,实现较高的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      二、家庭农场取得的成效      (一)社会效益        家庭农场的建立和实施可以优化配置整合农村资源,增加市场竞争力,拓宽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渠道。农场创建后,水产品养殖技术水平、产量和质量得到了大幅提升,家庭农场在开展农场生产过程中带头示范,逐步完善“农场+合作社+市场”的农业产业化模式和“科研+示范+推广”的服务模式。利用了物联网技术和二维码信息追溯系统,实现了生产经营的智能信息化,预计可示范带动我市及周边县市200户实现生态养殖1万亩,示范带动全市渔民增收提高10%以上,产品形成市场影响力,畅销大中城市,社会效益显著。      (二)经济效益      预计到2014年底,全市发展家庭农场15个,实现水产养殖面积3000亩,年生产无公害产品达到5000吨,带动全市发展养殖3万亩,届时产品100%符合食品安全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优质优价,经济效益明显。      (三)生态效益      本市家庭农场在发展过程和整个养殖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保证不对环境产生破坏作用,同时对养殖中产生的废水也进行处理,实现了水产养殖业的标准化生产。通过对标准化农场养殖技术的大力推广,环境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废水排放率减少了10-15%,水产品成活率提高,患病率下降,鱼药用量较项目实施前下降30%以上,生态效益良好。      三、家庭农场发展存在的问题      经过调研,本市家庭农场的发展存在很多限制条件,制约了我市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问题如下:      (一)量小质弱。在数量上发展潜力较多,经营规模上也在不断扩大,但总体上还处于量小质弱的爬坡阶段,产品技术含量低,效益差,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仍然是产业化进程和现代农业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      (二)经营风险管理水平较低。水产品的利润相对较低,而且水产品价格的波动幅度比较大,养殖类因天气、技术多重影响,风险很高,对于家庭农场生存有着巨大的考验。      (三)人才缺乏。发展之初还勉强支撑,规模稍微做大之后,渔业生产劳动力呈现老龄化、低文化,出现了年龄段、季节性等结构性短缺,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普遍务农意愿淡薄。如果这一状况得不到根本改善,将严重影响今后一个时期现代渔业的建设。为此,必须加快培养新型职业渔民,确保现代渔业生产发展后继有人。      (四)融资困难。禹城市家庭农场大多处在起步阶段,前期投入基本完成,但效益回收尚需几年甚至更长时间,各农场主均遇到了不同程度的资金困难。经调研了解到,从注册成立家庭农场开始,在土地流转、沟渠配套、池塘整理、完善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已超过300万元,要收回成本最少也需要5年时间。养鱼投入较大,融资困难已经成为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因素和“瓶颈”,融资渠道少,贷款难,资金周转慢,阻碍了正常发展。      (五)缺少发展规划。家庭农场只注重眼前、当下利益,缺乏长远规划、谋划,发展、建设盲目性较大。      (六)社会服务化不足。农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普遍缺乏为农民提供“统一”的服务能力;经营性服务组织发育不充分,经济实力弱,政策扶持不够;公益性服务供需衔接不紧密,服务机制尚需健全。因此,服务渔业经营主体的整体氛围仍需进一步增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七) 发展家庭农场意识不强。由于家庭农场经营者主要是农民和其他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文化和管理水平有限,创新意识不强,不利于家庭农场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家庭农场是推动渔业产业化经营,加速渔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载体。禹城市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逐步实现品种优良化,生产标准化,管理智能化,质量可追溯,环境更优美,形成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公共服务体系、质量控制措施和智能信息化系统建设比较齐全的水产养殖家庭农场,禹城市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引导工作。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现有农场进行养殖池塘进行整理,按照标准化生态池塘建设标准,实施清淤挖深、塘型改造、塘堤护坡、塘埂拓宽、台面整修等,对坍塌严重、侵占路基的池埂进行硬化护坡,通过以上改造,池塘平均深挖1.2米,养殖平均水位达到2米。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家庭农场快递可持续发展。培育示范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前景很光明,出路很艰难。“没有持续的资金再投入,家庭农场也只能是自生自灭”,在调研中,许多“家庭农场主”都不约同地道出心声。资金短缺,发展动力不足,已是在摆在家庭农场面前的一只“拦路虎”。为了帮助农民解决融资难题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2014年我局积极向禹城市委、市府提建议,制定了培育模范家庭农场的激励奖励政策,标准是:1.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上的。2.从事渔业生产,租期五年以上,池塘养殖面积50亩以上的,对符合以上标准的家庭农场给予0.5万元奖励;二是做好扶持政策的准备工作,按照“确定标准、做好规划、分步扶持、培大扶强”的原则,一旦上级政策扶持,在项目申报和资金安排上向新型家庭农场经营主体倾斜,协助解决贷款、用地、电价和保险等影响渔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的主要问题,促进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三是金融部门要创新信贷方式,简化贷款手续,加大对新型渔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      (三)培育示范家庭农场,大力推进示范家庭农场建设。在发展家庭农场工作当中要多措并举,扶持一批示范性家庭农场,发挥其示范带动效应,引导带动周边农民积极开发家庭农场,同时探索积累总结经验,为指导全市农业新型经营体系建设工作提供借鉴,引领群众增收致富。      (四)加强养殖业用药控制,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使用渔药应以不危害人类健康和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为基本准则;严禁使用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禁用渔药和无证无文号渔药;鱼病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当鱼病发生时应进行科学的检测,对症下药。防止滥用药和盲目增大用药量、增加用药次数、延长用药时间;制定合理的休药期。确保上市水产品药物残留量符合“NY5070—2002 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标准”。      (五)加强农场服务体系建设。调研中发现,技术水平不高、接受培训渠道不广、发展思路不清、品牌意识不强、管理不规范等也成为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突出问题。“没有过硬的技术,只能看天吃饭”是家庭农场主的深刻体会。因此要重点加强人员培训,为农场渔民提供及时有效的政策、技术、市场、灾害预警等信息服务,组织制订农场水生动物苗种检疫规范和程序,加强疫病防控、质量安全检测和渔业环境监测,开展主要养殖品种病害测报工作,建立健全重大疫情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机制,建立疾病远程诊断网络和专家系统,提高病害测报的时效性、准确性和预报性,提升公共与社会化服务水平。       (六)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禹城电台、电视台、禹城市报、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科技农场建设的宣传发动,提高广大渔民的认识,增强渔民实施标准化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报道科技农场建设进展、成效,使农场真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抓点带面促全局,推动整个设施渔业发展上一个新台阶。      下一阶段,禹城市水产局将进一步研究探索“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家庭农场经营主体发展规律,推动渔业家庭农场健康有序发展。    |
|
|
|
资讯分类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