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市本级2013年度渔业油价补助率先进入发放前公示程序 |
2014-11-28 08:17: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我要评论 |
|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1006号)和《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渔业油价补助资金发放的通知》(浙海渔计[2014]80号)的规定,从11月27日起,我市本级2013年度渔业油价补助分别在《台州商报》、我局官网和台州市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台州旺达渔业有限公司进行发放前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有异议的,欢迎社会各界直接向我局渔业油价补助管理的业务部门综合处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我局综合处举报电话88488402,监察室举报电话88488103。
    2013年,我市本级经农业部、省局审核的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用油量7494.9吨,核定补助资金2770.56万元。据测算,以主机功率400千瓦为例,刺网渔船可获油价补助66.6865万元;围网渔船可获油价补助72.7489万元;拖网渔船可获油价补助70.9745万元。经初步安排,我市本级将在12月上旬开始发放渔业油价补贴,届时符合条件的渔民凭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捕捞日志等到我局签字,渔业油价补助资金将在最短的时间内发放到渔民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中。渔业油价补助政策的落实,将对渔民降本增收作用巨大,体现了党的“三农”政策和对渔民群众弱势群体的关爱。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