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进一步做好汛期灾害性天气防范工作 的紧急通知 |
2015-06-05 10:44: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湖北水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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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湖北省已进入主汛期,强风、雷雨、暴风雨等灾害性天气多发频发。根据气象预报,6月7至8日,预计全省中东部将有一次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天气过程发生。6月中旬还有两次较明显降水过程,分别是13至15日和17至19日。 根据农业部及局党委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汛期灾害性天气防范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渔业主管部门和渔政渔港监督机构,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总书记、克强总理关于“东方之星”旅游客船翻沉事件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教训,强化维护公共安全的措施,确保人命安全,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对汛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严防事故发生,确保渔区和谐稳定。 
二、严格落实24小时渔业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督促水产企业、渔船船主和养殖人员做好应急值守。要主动加强与气象、海事、水利等部门联系,密切关注天气预警预报,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通知到企业、船主和养殖人员,确保各项防御措施落实到位。
 三、健全和完善防汛应急机制,科学制订应急预案,完善各项制度,组织开展汛前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渔业设施、渔船安全设备及养殖灾害隐患,建立台帐制度,逐项逐条整改消除隐患。
四、加强禁渔期渔船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事故发生,确保渔船安全有序停泊,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及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渔民群众的防讯意识和自救能力。
 五、做好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和物资储备,渔政船做好备航准备,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即组织开展救助,各级领导要科学应对靠前指挥,着力做好渔民撤离、渔船救助、渔民自救互救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渔民生命财产损失。
 六、做好灾情统计,有效指导渔民救灾。各级水产主管部门要做好灾情统计工作,市州水产部门要及时汇总最新灾情,向省水产局报告。发生重大灾情时,要及时了解和汇报受灾情况,加强救灾调度,有力指导渔民开展救灾。(联系人:赵西辉 电话:027-888662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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