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鄞州区开展牛蛙养殖场专项调查与产品专项执法抽检行动 |
2015-06-08 14:59: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鄞州区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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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牛蛙养殖生产,防止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结合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近日鄞州区开展了一次牛蛙养殖专项调查与产品专项执法抽检行动,对辖区内的所有牛蛙养殖场(户)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执法检查。 
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对区内全部23家牛蛙养殖场(户)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及养殖场地址、面积、现存栏量、预计牛蛙出售时间及管理房面积等进行了细致的实地调查。
二是开展专项抽检执法行动。对牛蛙养殖场(户)养殖过程中的药物使用、养殖三项记录及污水排放、死蛙无害化处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所有场(户)牛蛙进行抽检,共检查牛蛙养殖场(户)23家,抽检牛蛙产品23批次,抽检结果全部合格。
三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还逐户向牛蛙养殖场(户)发放《致全区初级水产品养殖和捕捞业主告知书》、《水产品禁用药清单》等宣传资料100余份,并以去年1起牛蛙养殖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刑事案件为例,向牛蛙养殖场(户)告知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的严重后果,告诫督促其自觉遵法守法。通过宣传教育,23家牛蛙养殖场(户)都签订了《鄞州区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一致承诺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规程组织生产,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违禁药物、人用药、原料药和假劣过期渔药、非法添加剂等;严格执行水产品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依法建立水产品养殖生产、用药、销售记录和病死水产品处理记录;合理处置病死水产品,保证将病死水产品进行深埋、焚烧、投入化尸窖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决不随意扔弃,绝不对外销售;自觉接受和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抽检,接受公众和媒体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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