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市积极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 |
2015-12-10 08:44: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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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施行以来,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已成为海洋综合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台州市海洋主管部门深入调研,挖掘问题,研讨办法,制定了相应制度和措施,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得以有效推进。
    贴近群众,摸清底数。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多次组织赴沿海6县(市、区)以及台州湾集聚区召集涉海相关部门开展座谈调研,并针对性地走访了重点用海企业,深入了解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建设意见,做到基层情况熟悉、动态明了。此外,先后到周边地市实地考察,吸取各地先进思路和成熟做法,为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深入探索,先行先试。2013年,率先在全省开展了临海南洋涂区域用海规划内8宗海域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联合挂牌出让,面积139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7685万元,为启动全省海域使用权的市场化配置奠定了基础,也为省里相关制度的出台积累了实践经验,全省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现场会推广了台州临海的先进做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施行后,台州市全面加强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领导,在相关县(市、区)建立了海洋资源管理中心,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国土、发改、规划、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招拍挂领导小组,并根据省里相关规定有序推进各项工作。2014年,在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成功完成了全市首例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第一宗用海共计20.8公顷,由浙江海诺尔生物材料有限公司顺利摘牌。
    规范流程,细化落实。仔细梳理海域使用权出让工作流程,多次与国土、发改、规划等部门进行对接,学习借鉴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运行模式,明确各部门在海域资源配置工作中的职责和工作,实现对各个流程细节进行无缝对接。在编制出让方案、前期论证、出让方案报批、出让文件编制、挂牌出让、登记发证、填海竣工验收等流程上不断细化,明确各级海洋部门的承担责任和工作要求;积极与省海洋与渔业局沟通联系,探讨解决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实际操作中碰到的困难,并获得了省局大力支持;邀请了相关专家对海域使用权价格评估工作进行了重点咨询,为市场化配置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目前台州市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已逐渐步入正规,相关操作流程清晰,工作制度和标准要求明确,各部门对接良好。截至12月9日,全市已顺利报批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6个,海域面积178.70公顷,挂牌用海2宗。另有7宗出让用海正开展前期工作,计划年底前上报省政府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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