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日,我县全面启动春季禁渔工作,在县城区域主要河流实行禁渔制度。1日至4日,在县城、乡镇开展渔政宣传活动,张贴《绥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保护水产资源加强渔政管理的通知》1000余份,出动广播宣传车一辆,在各乡镇轮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严禁渔期间和禁渔区内一切捕捞作业,严厉打击炸鱼、毒鱼、电鱼等各种违法捕捞行为。
    3月1日,在莳竹河寨市段,执法人员发现一起非法电鱼捕捞,当场抓获非法捕鱼者6人,收缴了电鱼捕捞工具,并按规定进行了警示教育和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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