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产局关于启动渔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级响应的紧急通知 |
2016-07-04 09:17: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湖北省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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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县(区)水产(主管)局,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6月30日,湖北省迎来梅雨期第四轮强降雨,全省大部出现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6月30日8时~7月2日8时累计雨量统计显示:全省7县市250~500毫米、29县市100~250毫米、20县市50~100毫米,对渔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全省渔业受灾严重。为切实做好渔业抗灾救灾工作,降低渔业受灾损失,根据《湖北省渔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我局决定自7月2日9时起启动全省渔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级响应。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渔业抗灾工作。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计未来两天我省中东部仍有大到暴雨、部分地区大暴雨(累计雨量100~200毫米,局部300毫米以上),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此轮降水将成为我省史上最强过程之一,灾情将进一步加重,渔业防灾减灾形势严峻。各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把渔业抗灾救灾作为当前的紧迫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狠抓防灾减灾措施落实,努力减轻灾害影响和损失。
    二是加强应急值守。各地各单位要迅速行动,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灾情调查,建立渔业灾情日报告制度,加强与气象、水利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与会商,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灾情调度,主动收集、核实和即时上报,为渔业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提供决策依据。省水产局7月2日起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新的灾情日报告制,直到应急响应解除。各地要抓紧核实受灾情况,对受灾渔民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尽快上报,请各市州将渔业受灾情况统计后,于每日16:00前报送湖北省水产局。
    三是加强渔业抗灾救灾措施落实。各地各单位要结合生产实际,迅速落实有针对性的抗灾救灾措施。抓住降雨间歇,及时抢修被洪水损坏的道路、电力设施及渔业生产设备,修复被冲毁的池埂、堤坝、进排水口设施,加高、加宽、加固,防止再次溃口或被冲毁。在地势较低洼地区养殖设施四周开挖排水沟渠,保持进排水畅通,加固防逃网片,尽量减少养殖品种的逃逸。对已受灾的池塘,摸清鱼种存塘情况,采取补放鱼种或并塘的办法,保持鱼池中合理的密度。加强巡塘,注意池塘消毒,强化养殖水质调控,做好死鱼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水体污染和疫病传播,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水生动物疫情,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加强渔业抗灾救灾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应对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的各项措施,明确责任,强化抗灾一线指导和督导。我局已于7月3日再次派出5个抗灾工作组赶赴各地调查了解灾情,指导抗灾救灾。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灾情评估,制订有针对性的抗灾救灾技术方案,组织专家和水产技术人员指导渔民做好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重建,要在第一时间掌握灾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同时搞好鱼种、渔药、饲料、消毒剂、投饵增氧设备等救灾物资的调剂调运,为灾区恢复生产提供物资保障。积极争取民政、财政等部门的救灾资金支持,对购买了渔业保险的受灾渔民,积极协助开展渔业保险理赔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安排好受灾渔民基本生活,稳定灾区渔民情绪。
    五是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履职尽责。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两学一做”和履职尽责要求,充分发挥全省渔业系统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传统,确保抗灾夺丰收的任务全面实现。全省渔业系统要全面动员起来,除保留必要的值班人员外,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抗灾救灾第一线,靠前指挥。抗灾救灾期间,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同时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并随身携带,确保联络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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