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市长兴县温室商品鳖退养工作提前完成 |
2016-08-03 11:38: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长兴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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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长兴县温室商品鳖退养工作已全部完成,比计划完成时间提前整整2个月。
    此次温室龟鳖退养是根据浙江省政府关于“五水共治”和湖州市关于“温室商品龟鳖清零行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长兴县政府制定了长兴县温室商品龟鳖清零行动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园区)、部门协同,合力攻坚,按计划逐步推进。在前期充分调查摸底、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各有关乡镇(园区)在5月底前完成了温室大棚及其辅助设施的测量评估工作,明确了关停、拆除时间,并与养殖户签订了退养协议。6月初,泗安镇白莲村养殖户何某率先动工开始拆除温室商品鳖大棚,其余养殖户也相继跟进,到6月31日,5家温室商品鳖大棚已全部拆除共计5300平方米,并在7月中旬完成了相应土地复耕工作,养殖户计划在下半年在复耕地上种植油菜、苗木等经济作物。
    下一步,长兴县农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部门会同乡镇(园区)组成验收工作组,对养殖主体的拆除情况进行现场验收,并对养殖主体进行政策补助。
    本次商品鳖温室大棚退养工作顺利完成,为明年商品龟大棚的退养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也为引导养殖户转产发展规模化、科学化、生态化养殖,促进全县龟鳖养殖转型升级做出了榜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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