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补贴再增加,为啥只给企业不给农民? |
2017-03-23 16:57: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骏景农业
我要评论 |
| 骏景农业获悉,近日,吉林省在原有饲料企业补贴的基础上,再次对生产能力2万吨以上的饲料加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收购加工省内2016年新产玉米每吨给予120元补贴。
骏景认为,当前东北三省一区,农民手中的玉米货源已十分有限,此时加大补贴用粮企业,对提高农民收益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
补贴政策变化,信息尽在骏景农业。长按文章后方二维码,识别二维码,关注后,即可每日免费获取粮食信息、补贴信息
吉林省补贴 2月中旬,吉林省粮食局印发《吉林省饲料加工企业财政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式了36户配合饲料企业名单。
补贴条件及对象:生产经营地在省内、2015年实际饲料产量5万吨以上、就地采购、自建仓储设施,履行统计报送义务,申报信息真实准确、信誉较好、在产的配合饲料企业纳入补贴范围。
补贴时间: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配合饲料企业收购入库且2017年6月底前加工2016年新产玉米。
补贴标准:每吨给予200元补贴
辽宁省补贴 2月22日,辽宁省财政、畜牧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辽宁省实施饲料加工企业收购加工2016年新产玉米补贴政策。一共有32家饲料企业符合要求。
补贴条件及对象:生产经营地在省内,2015年实际配合饲料产量在5万吨以上、就地采购、自建仓储。
补贴时间:从2月15日政策印发起至2017年4月底收购、运回并于2017年6月底加工配合饲料消耗的辽宁本地2016年新产玉米。
补贴标准:每吨给予100元补贴。
黑龙江 黑龙江省政府对省内规模以上饲料加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收购加工省内2016年新产玉米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按规定收购一吨玉米(标准水分)补贴300元。
(一)补贴对象。2015年实际饲料产量5万吨及以上,就地采购、自建仓储设施的配合饲料企业。纳入补贴范围的企业名单逐级审核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补贴标准。纳入补贴范围的企业在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收购入库,并于6月30日前加工消耗的省内2016年新产玉米,每吨(标准水分)给予300元补贴。
来源:吉林省粮食局、黑龙江省粮食局、辽宁省粮食局,由骏景农业编辑整理
|
|
|
|
资讯分类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