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江苏省金湖县农业委员会,李广军
为防控渔业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渔业生产安全,根据《金湖县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通知精神,近日,江苏省金湖县安监局、消防大队、农业委员会联合开展渔业生产安全大检查,检查中,对在黎城湖、宝应湖、高邮湖水城从事捕捞、养殖生产人员的《捕捞许可证》、《养殖使用证》、《船舶检验合格证》、《操作人员驾驶证》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了核查,对渔船、柴油机、救生衣(圈)、电瓶、气罐等生产和生活设施逐一进行了安全排查,该县消防大队还在现场给渔(农)民讲解了消防安全知识并开展了现场消防演练活动。对查检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对整改不到位的,将责令其停产。      通过联合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增加了渔业生产者的安全意识,促进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全县渔业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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