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溪试行南美白对虾疫病农业政策性互助保险 |
2010-05-28 09:41: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浙江海洋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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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5日,浙江省慈溪新江渔业合作社社长韩信基以每亩76元的保费,将该社养殖的654亩南美白对虾向慈溪市虾业协会投了保。由此,慈溪试行南美白对虾疫病农业政策性互助保险正式拉开了帷幕。
南美白对虾养殖是一项高投入、高产出、高风险的产业,养殖户们最担心的往往是养殖生产过程中发生病害,造成经济损益。为此,慈溪市渔业主管部门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采用“互保互助、保险资金单品种封闭运作”的模式,以及遵循“保成本、保投入”和“一人保大家,大家保一人”的原则,由慈溪市虾业协会具体负责实施,率先对南美白对虾养殖品种开展疫病农业政策性互助保险;并按照“养殖连片、管理规范、自愿参加、遵守条款”的要求,选择了慈溪市庵东、观海卫镇的部分渔业专业合作社、规模型养殖场的近万亩南美白对虾养殖池塘进行试点。
慈溪试行南美白对虾疫病农业政策性互助保险,着重体现了农业政策性互助保险的互助性和养殖生产自救性;互保赔偿实行随时定损,年终结算;互保赔偿金实行封闭运行。本次试行的南美白对虾疫病农业政策性互保还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南美白对虾疫病农业政策性互助保险的互保责任期限以养殖一茬所需周期为限,即互保期限为放苗之日起到九十日内,其中,放苗之日起前二十日为南美白对虾疫病互保的免赔期,在此期间有疫病导致死亡的养殖对虾,不给予赔偿。其次,投保者的每口池塘在互保责任期限内只准报案一次,投保者报案后,获保险人确认投保南美白对虾疫病及损失程度的池塘,互保责任终止进入理赔状态。第三,互保赔偿的标准视南美白对虾养殖时间的长短、病害的轻、重成度给予不同的定损标准。
为扎实推进南美白对虾疫病农业政策性互助保险工作,今年来,慈溪市渔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南美白对虾疫病农业政策性互助保险调研工作,走访重点镇、社、场和养殖大户,按照上级部门补一点、当地政府配一点、投保人交一点的办法,确保互保资金落实到位;并由慈溪市虾业协会出台《慈溪市南美白对虾疫病农业政策性互助保险条款(试行)》。同时,该协会成立了由市水产技术专家组成的专家定损组和技术人员及养殖场代表组成的4个现场勘查组,确保南美白对虾疫病农业政策性互助保险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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