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海:规范养殖用海管理 |
2008-01-22 11:32: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宁海县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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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海洋局文件精神,我们重点抓了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工作。此次普查,完成我县已确权的53宗养殖用海项目普查登记工作,对于未确权的八宗养殖用海项目也进行了普查;并建立了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养殖用海管理台帐;实现普查登记率100%、办证确权率100%、海域使用金征收率100%的工作目标。2007年全县共发放养殖海域使用权证53本,确权海域使用面积14.4万亩,发证率达100%,征收海域使用金8000余万元。如重点完成了下洋涂5.3万亩围垦工程工作。同时我县以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以下简称《海域法》)为契机,以实施海域使用审批制度为抓手,着力推进全县养殖用海的申请审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以规范养殖用海管理为先导,强化执法监察力度为手段,全面疏理用海项目,不仅提高了养殖用海的确权发证率和海域使用金征缴率,而且拓展了专项管理范围,逐步把养殖用海项目纳入依法规范化管理轨道。
一、加强调研,充分认清养殖用海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
养殖用海规模大,面积又连年递增,现已占各用海类型的85%以上,海洋开发的一时兴起,更加剧了海洋资源紧张和问题矛盾出现。如海岸线尚未划定导致海陆分界线不明确,一些无证用海案件无法查处;已确权的海域使用者普遍超面积用海,因用海面积需要多个养殖户现场指认确定,用海者又不经常出现在作业现场,调查、取证较为困难;渔民依法用海意识不强,抢占海域、私下买卖海域的现象较为严重等。我们多次深入调研,从多个角度进行了研讨,寻求对我县养殖用海管理和执法监察最佳切入点,使养殖用海执法监察工作收到实效。
二、加强宣传,力求营造养殖用海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为了将这项工作深入推进,召开了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了全局各科室的思想认识。此外,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以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养殖用海管理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具体做法,充分调动广大沿海群众的参与意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特别是让广大海洋从业人员了解这次活动的具体内容。为了扩大影响,我们雷打不动地利用“周二集体下乡执法日”这一载体,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多次深入沿海街道、镇(乡)、码头,开展以养殖用海管理为重点内容的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份。并多次走访沿海村庄的群众,通过座谈分析、蹲点工作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设置了举报箱和热线电话等形式,及时反馈出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管理,逐步形成合理、合法、有序的养殖用海秩序
我县首先建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在我县海洋与渔业局设立了海域使用权证发放工作办公室,并安排了40万元的工作经费。各镇乡分别成立了由镇(乡)长或分管副镇(乡)长为组长的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科室积极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针对养殖用海期限短、用海领域广、用海人数多等特点,我局大队强化了县镇村三级管理,根据养殖用海的区域归属、养殖区类型和面积等进行合理分类,归档整理,县由执法大队大队长负责,镇由海洋办主任负责,村由村长负责,以基层为基点形成逐级管理,积极做好防范工作,将违法用海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从根本上减少养殖用海违法行为的发生,既可以降低执法成本,又可以避免矛盾激化。在执法中贯穿管理服务的理念,在政策许可的情况下力所能及地解决海洋生产经营者碰到的困难,灵活性地化解执法中相对人产生的对立情绪,做到情、理、法并重。做到教育在先,处罚在后,防范为主,处罚为辅,努力做到由查处型向服务型转变,由打击型向教育型转变。从而,使养殖户在人情化执法的环境中自我感化,由违法生产经营转化为自觉守法生产经营。
四、履行职能,强化执法,规范养殖用海管理
我们是一套班子、五块牌子(海监、渔政、渔监、船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为了更好地开展养殖用海执法管理工作,我大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抽调海监执法中的骨干组成养殖用海执法管理小组,基本满足了执法工作的需要。一是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提高认识为切入点,积极营造养殖用海执法工作的氛围。要求全组工作人员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力量到位、宣传发动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目标任务到位”;同时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加强业务培训,尽快提高他们的养殖用海执法监察的业务水平,要求遵守执法程序,讲究执法艺术;二是在原有海监执法装备上,针对养殖用海的监察要求适当增加了一些必要装备,尽可能科学合理地使用执法艇、执法车、摄像机、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执法装备,不断提升养殖用海的监察能力,使执法监察技术现代化;三是四是对于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运用定期检查(周二集中下乡出海执法制度)和机动巡查、专管与群管、明查与暗访、海上巡查与陆上检查、点与面相结合的办法。只要有举报,不论休息日、节假日、半夜和严寒的恶劣天气,都及时赶到现场并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处理好轻重、缓急的关系,做到忙而不乱、循序渐进,使养殖用海执法监察走上经常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轨道。
养殖用海执法监察工作是我县今年乃至今后几年的重点执法工作之一,面对许多新问题、新困难,我们将继续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严格执法,扎实工作,使宁海县的海域使用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文稿来源:宁海县海洋与渔业局海域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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