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紫金矿业1月31日晚间公告宣布,公司30日收到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就去年7月的紫金山金铜矿污水渗漏事故,紫金矿业和其他五名被告人犯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一审判决公司罚款3000万元,另外五人分别被判处三到四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判决指出,紫金矿业违反国家规定,在生产过程中对企业存在的环保安全问题重视不足,没有从根本上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环保隐患,继而发生了危险废物泄漏至汀江,致使汀江河水域水质受到污染。
而此次事故造成渔业养殖户养殖的鱼类死亡损失价值人民币2220.6万元,福建省上杭县城区部分自来水厂停止供水1天,破网放生的鱼类达3084.44万斤,后果特别严重。
判决指出,其余五名被告作为事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对该事故均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采纳。
法院判决指出,紫金矿业原先缴纳的行政罚款956.31万元予以折抵,公司尚需缴纳2043.69万元,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缴清。
紫金矿业A股今日收报7.23元,上涨3.88%,H股收报6.16港元,上涨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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