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门县扎实开展养殖用海管理 |
2008-03-14 10:08: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浙江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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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是浙江省养殖大县,养殖用海占总用海面积的98.4%,并且被列为全国海域使用管理百县工程示范单位之一,全面做好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意义重大。对此,三门县海洋与渔业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目前全县已全面完成辖区养殖用海普查和测量任务,共计71380.035亩,已确权登记办证55宗,用海面积62621.835亩;还有6宗8758.2亩养殖用海的确权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在整个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中,我们主要作了以下几方面的努力:
一、加强领导,上下联动。
为了加强对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三门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乡镇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拟制了三门县人民政府《养殖用海实施方案》,把养殖用海发证协调工作落到各乡镇政府,把养殖用海调查登记和发证工作业绩与经济考核挂钩。同时,逐步建立乡镇养殖用海管理新机制,落实办公场所,配置专职协管员等,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由于措施到位,方法得当,各级干部拧成一股绳,共同努力,通力协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已经完成普查登记工作,并且发证工作还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三门县养殖用海调查登记和发证工作涉及镇、村、户,面广线长,情况复杂,关系到广大渔民的切身利益,能否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做好普查工作与否的重要因素。为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政府专门在健跳镇召开全县海域管理暨法律宣传工作会议,并邀请了县人大、政协领导出席,参加会议的有各有关部门、涉海企业负责人、乡镇分管领导及涉海渔村干部等共130多人,会议进行了全面动员。与此同时,我们一方面,通过媒体和平台加大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如将“海健”公路确定建立为《海域法》宣传“一条路”,常年悬挂宣传横幅;宣传车在各沿海渔村巡回宣传;电视台气象栏目常年宣传《海域法》。另一方面,组织干部深入镇村,通过座谈的形式,既宣传法规,明确要求,又倾听建议,征求意见。从而,赢得了村干部和养殖户的理解和支持,使整个普查的外业测量、协调工作得以有条不紊地进行,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规范程序,透明办理。 
传统的养殖业历来是三门沿海渔民赖以生存之路,他们祖祖辈辈以讨海为生,养家糊口,但随着养殖技术和养殖效益的提高,养殖用海矛盾却日渐突出。此次养殖用海普查工作重点是外业测量、界线确定,为切实维护养殖用海者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我们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在通过县、乡、村三级协调,确认界线后,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测量,测量结果进行张贴公示,由当地政府及相邻各方签字认定。实际工作中,做到环环相扣,一丝不苟。在依法缴交海域使用金后,给予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并办理登记手续。正是这样严格按程序执行,到目前还没有任何用海者或其他人员,对我们的具体普查和发证工作提出异议。
四、完善制度,长效管理。
按照普查工作的实施要求,我们切实制定乡镇养殖用海管理员工作职责;制定养殖用海工作站人员的工作职责及调查内容;落实乡镇专职管理员,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我们充分发挥海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使我县的海域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并积极探索养殖用海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养殖用海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工作体会:
1、领导重视,是工作的坚强后盾。县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是普查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只有主要领导亲自抓,才能突出普查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才能解决工作中必须面对的人力、资金等问题,才能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疑难杂症”。 2、措施有力,是工作的有效利器。(1)宣传是工作的基础,使这项工作及相关法规家喻户晓;(2)经费保障是前提;(3)考核挂钩效果显著。 3、依靠乡镇,是工作的关键所在。乡镇政府熟悉当地情况,了解群众思想状况,发挥乡镇政府的职能作用,工作更有针对性、实效性。 4、依法行政,是工作规范的保证。审批前向社会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审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通过在全县开展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调查、了解了三门县养殖用海的历史和现状,切实有效地解决养殖用海中存在的各种矛盾,这体现了和谐社会建设,也保障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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