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发文,组织全省渔业主管局于4—10月间联合开展水产养殖业专项执法行动。《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对辖区水产养殖单位和种苗生产单位进行以水产养殖用药安全、三项记录、种苗生产许可证、养殖证四大管理制度为内容,以水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的全面执法检查,通过宣传、培训、整改、处罚相结合的手段,引导、督促水产养殖生产者遵照四大管理制度规范操作,从而促进辖区水产养殖业生产秩序的根本好转,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防范“多宝鱼事件”之类的区域性重大负面事件发生。养殖示范场、无公害养殖场、水产原良种场和种苗场以及工厂化、规模化水产养殖企业将是执法检查的重点,对中小养殖户的检查比例将在近几年基础上有所提高。《行动方案》规定,对使用国家禁用兽药的以及在水产品药残检测中被检出国家禁用兽药残留阳性的两类严重违法行为,必须作出行政处罚,不得以责令整改代替。
专项执法行动期间,省局将组织力量赴有关市县进行督查。农业部渔业局亦将派员适时来作重点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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