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无棣县海蜇开捕严把四关 |
2011-07-19 17:47: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无棣县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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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蜇是山东省近海捕捞产量较大的海洋渔业资源,为了保护、增殖和合理利用海蜇资源,我省对海蜇捕捞生产实行专项捕捞许可。根据山东省海蜇管理工作部署安排,自7月16日起无棣县迎来了长达20天的海蜇捕捞期。      截止海蜇开捕前,无棣县共有63艘符合条件的渔船领取到了海蜇专项捕捞许可证及标志旗。      无棣渔政部门坚持“早计划、早准备、早行动”,严把海蜇捕捞四个关口。一是严把证件审核关。组织渔政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山东省海洋专项渔业资源品种管理办法》等有关渔业法律法规和文件,并进一步严格程序,严查申请捕捞海蜇的渔船的《捕捞许可证》及年审登记情况。热情、耐心指导符合条件的渔民群众如实正确地填写《山东省捕捞海蜇申请表》确保表证相符,及时认真做好归档整理,认真填写《山东省渤海海蜇证旗发放登记表》,确保从事捕捞海蜇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领取到海蜇专项捕捞许可证及标志旗。二是严把渔船检验关。根据《2011年山东省海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安排渔政执法人员深入渔船集中停泊点,全面摸清、核实参与海蜇捕捞的船舶底数,对养殖等其他渔船一律不予办理海蜇捕捞专项证旗。同时,逐一登船检查申请捕捞海蜇渔船主机功率、适航性、CDMA定位终端/救生衣、灭火器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提高出海渔民安全生产意识。三是严把网具规格关。严查海蜇可捕期内渔船捕捞网具,要求必须携带专门捕捞海蜇的渔具,并且捕捞海蜇网具网目内径不得小于93mm,严禁借捕捞海蜇之机携带其他渔具违规生产或者使用流网捕捞海蜇之外的其他品种。四是严把海陆防查关。将海蜇捕捞专项资源管理与伏季休渔、护渔行动、捕捞许可证以及IC卡检查工作相结合,持续加大海陆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对渔船集中停泊点及收购销售点坚持做到严堵细查、严防死守,严厉打击违反开捕期的乱捕行为,严厉查处无证旗生产的渔船,坚决制止和打击捕捞、收购、加工幼蜇的行为,严禁在海上加工海蜇,切实维护好海蜇开捕期生产秩序。同时,加强本县域海蜇捕捞渔船24小时调度、动态监管,确保在本地市管辖范围、指定海域渔场作业,坚决杜绝跨地市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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