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清塘注意事项 |
2008-05-22 22:51: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象山县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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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正值各种水产养殖品种放苗时期,最近,一些养殖户因清塘药物使用不当已造成多起水产养殖品较大损失。为确保初级水产品源头管理安全,保证放苗前有序顺利进行,特提醒各位养殖户一定要把握好清塘关,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严禁使用违禁药物清塘。严禁在滩涂、海水池塘、淡水池塘、河港等使用三唑磷、杀脒菊酯、甲氰菊酯、五氯酚钠等有毒农药清塘。      2、清塘药物品种和使用方法。      (1)海水池塘和淡水池塘:A、生石灰。干法清塘,100-150公斤/亩。湿法清塘,150公斤/亩泼洒,滩面水深10-20厘米;B、漂白粉。20-25公斤/亩泼洒水面。注意事项,生石灰与漂白粉不能一起使用,需要单独使用。      (2)滩涂养殖贝类:用翻耕机耕泥后,用生石灰100公斤/亩撒在滩面上清淤泥。严禁使用三唑磷等有机磷作为清塘药物。      3、养殖清塘注意事项。       (1)大型养殖场清塘时需要注意清塘时间的统一性。由场主制定养殖清塘计划,统一安排清塘时间和清塘药物,避免清塘时由于通知不到位,造成部分养殖户进了清塘废水造成养殖池塘内养殖品种小白虾等死亡,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清塘时,需要专人专职管理。特别是在清塘时期,密切注意附近周围养殖户进排水情况,以及附近养殖区域的养殖情况。       (3)关于清塘药物选购时,需要向药店购买时索取药物购买发票,特别是对市场上销售的清塘药物强效剂等品种,需要详细问清楚使用方法,避免方法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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