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提高和唤起公民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实现人、海(河)、渔和谐发展,潍坊市从2011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义务放流活动,鼓励单位、个人及社会团体通过认购放流苗种、捐助资金、参加志愿者活动等方式参与放流活动。为做到规范有序,潍坊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的意见》。目前,潍坊市群众义务放流积极性非常高,许多育苗企业也积极投身到义务放流中。       3月27日,在潍坊市海洋与渔业局的组织和指导下,由滨海区渔业局监督开展了潍坊市春季首次义务放流。这次放流由企业、群众20多人认捐5.1万元,在潍坊近海投放10cm左右半滑舌鳎育苗1万多尾,1.5斤左右亲鱼100多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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