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安县将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及考核结果与渔用燃油补助挂钩 |
2012-05-14 11:28: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海安县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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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管理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业主的主体责任和渔业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责任,海安县结合对各渔业专业合作社和养殖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制定了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结果与渔用燃油补助挂钩办法。渔业生产者所从事的渔业生产必须符合《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才可以享受渔用燃油补助。对违反《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电炸毒鱼作业、暴力抗法、违反休渔禁渔规定作业、套牌或使用假船名作业以及未获许可违规进入他国管辖水域作业等严重违规行为的渔船,扣除全年油价补助。对在海上生产作业期间,职务船员人船分离的行为、对不执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作出的离港、停航、改航、停止作业的决定,或者违反上述决定的行为、对船舶进出渔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办理签证而未办理签证行为等37项检查内容明确具体扣发比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未到位的,按比例扣发渔用燃油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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