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索赔:有缺憾的成功 |
2012-05-22 00:30: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中国石油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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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耗时八个多月的渤海漏油索赔计划,终于拨云见日。
2012年4月27日,一则300多字的重磅消息悄然出现在国家海洋局的《海洋要闻》栏目上,国家海洋局宣布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海洋生态损害索赔“取得了重大进展”,紧随的是“成功实践”的重磅评论。
取得重大进展的索赔方案如下: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菲”)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将支付总计16.83亿元赔偿金。其中,康菲拿出10.9亿元用于补偿溢油事故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污染,同时拿出1.13亿元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4.8亿元承担保护渤海环境的社会责任。
加上年初农业部的13.5亿元渔业资源赔偿协议,蓬莱19-3溢油事故的官方索赔以30.33亿元的价码了结。
以协商代替诉讼
漏油事件后的“协商代替诉讼”的赔偿方式,颇具中国特色。
2012年1月,当蓬莱19-3油田的ODP报告已经修改完成时,农业部代表河北、辽宁两省受损养殖户,与康菲、中海油签下了13.5亿元的行政调解方案。
农业部的协议达成后,海洋局开始考虑康菲主动提出的建议——以协商沟通代替诉讼。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在发现海洋环境容量损失很难得到法院支持后,一直高调宣称要通过法律诉讼向康菲维权海洋局态度发生很大转变。
不过,沟通协商并不比诉讼轻松。几个月的数轮谈判中,双方关键的分歧存在于损失认定的原则和依据。在溢油量和损害程度的认定上,也争执不下。
2011年10月,国家海洋局曾召集北海分局、官方律师团及众多科研院所的环境、法律专家齐聚北京,评审起诉书和诉讼证据。一位参加了当日评审的专家分析,康菲妥协的原因在于不愿得罪拥有监管权的海洋局,身为实力雄厚的石油公司,几十亿元的赔偿金也不对其构成太大影响。“截至此次协议签订时,康菲仍对赔偿持保留态度,但它最终妥协了。”上述律师说。
尽管付了钱,康菲看上去并不服气。康菲在给媒体的回复中表示,康菲获得的数据“未表明事件对作业区有限范围之外的任何区域造成重大的、持续性的影响。但我们了解事件给渤海湾周围的百姓带来了担忧”。
这种以协商代替诉讼的方式和结果,也让一直关注和参与这件事情的众多律师、公益界人士颇有看法。“我们不知道这16.8亿元的赔偿数额是怎么确定的,我们也不了解相关的论证、评估过程,但是参照同期的海洋漏油事件我们可以发现这个数额差得很远。”贾方义律师表示。同样是3000多桶的溢油量,由于雪佛龙公司未能及时制止原油泄漏,巴西给其开出了107亿美元的高额罚单。
不是句号
不过,一些业内人士并不认为渤海湾漏油事故的赔偿就此画上了句号。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环境与资源法律事务部主任赵京慰律师对记者表示,康菲公司还应该对可能受到溢油事故影响的其他个人或组织进行赔偿,比如当地的旅游观光、海水浴场等的损失。
目前的情况是,渤海湾康菲石油泄漏事故中,农业部、中海油、康菲三家协商赔款10亿元,却没有受害渔民的参加。而山东部分地区受害渔民还不在赔偿范围内,即便是辽宁和河北的渔民,能得到多少赔偿也是悬而未决的事情。“这是不合理的,没有渔民参加,相当于当事的三方少了一方。”赵京慰律师对这次调解的结果很不满意。
此前康菲方面曾表示,要建立一个独立的第三方主导的基金,来负责这次赔款补偿。但现实中,这次赔偿金的确定和发放则由各级地方政府主导,没有第三方机构。
记者为此专门联系此次漏油受损最严重的河北乐亭县。当地水产养殖协会会长杨基珍告诉记者,这次有4亿元左右的赔偿数额会落实到乐亭县的受损失渔民手里,但现在这些钱主要还在由当地水产局牵头的地方政府部门负责管理,按照计划会在6月20日把这个钱送到受损失的渔民手中。但具体以什么形式、按照什么样的标准确定损失和赔偿数额还不清楚。
在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部主任马勇看来,这个事件至少还有两点值得总结。第一,协商虽然能让双方都较为接受,但通过参照一定的法规和标准来进行诉讼,则显得更加公开、公平。作为受害方的公众能更加清晰地了解整个事态进展,也能取得一个更为令人信服的结果。第二,这是一次海洋生态污染和保护的经典案例,本来应该通过这次案例借鉴国际做法,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判定标准和赔偿机制,但限于各种主客观因素这样的结果并没有出现。
他告诉记者,现在他们关注的焦点落在渔民的损失赔偿上面。虽然农业部已经代为统一索赔,但具体怎么落实到每个受损失渔民身上,他们会持续关注。
值得肯定
对于备受争议的协商解决方式,记者接触的一些业内人士表示,国家海洋局等部门的事后监察数据还不如康菲掌握得充分,这让海洋局一直备受掣肘。而屡创新高的原油依存度让政府已经把目光转向了海洋这片广阔的处女地。深海石油开发刚刚起步不久的中国急需国际石油巨头的技术和合作。“政府也一直在寻求一个公众能普遍接受和不影响未来海洋石油开发进程的平衡点。”一位石油业内人士表示。
不管怎么说,虽然存在诸多疑虑和一些不足,到现在为止此次事件已基本告一段落。回顾此次重大污染事件,可以说,整个事件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对于企业是如何对污染负责以及应该承担多大责任的问题,一直争议较多。但从最后的协议看,不能否认,至少现在事故三方政府、康菲、渔民各方都基本接受,也基本符合公平原则和海洋石油未来开发的需要。同时正如国家海洋局网站刊发评论所言,此次事故的处理是“海洋生态损害索赔的成功实践”,对于以后的海洋石油开发和生态保护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官方索赔虽然结束,国家海洋局及相关部门、中海油等仍应该从这次事件的整个进程中总结经验和吸取教训,加强海洋污染预防机制和赔偿机制及相关法规、标准的建设,真正为即将到来的海洋石油大开发提供法律、技术和实践上的经验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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