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洪灾过后恢复渔业生产补救方案 |
2012-07-27 14:55: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北京市水产技术推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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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1日,北京遭到暴雨袭击,房山、怀柔、密云、通州等区县遭受了罕见的暴雨洪灾,对我市渔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为了使受灾渔民开展生产自救,尽早恢复灾后生产,把经济损失降到最底限度,确保我市渔业丰收和渔民增收,下列渔业生产补救方案,可供各部门参考。 一、生产补救方案    1、清除淤泥 此次水灾后,我市受灾区县部分鱼塘沉积了大量淤泥,大部分池塘水质混浊,透明度很低,成为目前恢复渔业生产的首要问题,为此,淤泥重的池塘应进行清淤处理,混浊的池塘应采取泼洒净水物质、沉积泥沙、吸附杂质的措施进行补救,如:投放木炭、活性炭、陶瓷粒、石英砂、无烟煤、沸石等物质。 2、修复养殖设施 水灾过后,养殖户应立即检查鱼塘等渔业生产设施是否受到损坏, 对于被洪水冲毁的鱼塘决口及时封堵,尽量减少养殖水产品的逃逸;对于生产设施毁坏严重的养殖水体,首先判断养殖水体剩余养殖水产品的数量,然后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剩余养殖品种的逃逸。洪水退却后要修复被毁坏的增氧机、投饵机、网具等渔业生产设施。对退水后的池塘塘埂要加高、加宽、加固,加强检查,防止复溃。抢修好养殖区内道路、电力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和正常供电。 3、及时了解池中苗种现状及时补放鱼种 认真做好受灾渔业水域尤其是鱼塘存鱼情况的调查,对现存鱼量进行过数,对由暴雨造成的鱼种混杂的情况进行及时分池,并抓紧制定下一步的工作方案,补放相应鱼种,放养数量视不同条件而定。池塘养殖鱼类逃逸比例低于50%,适当补充投放鱼种,养殖鱼类逃逸比例超过50%的,应考虑并塘。对于被洪水冲毁鱼类全部逃逸的养殖水体,应重新安排渔业生产。放养数量不宜过大,应抢早投放,加强投喂,适时养成上市或培育成大规格鱼种。 4、及时调节水质 (1)暴雨后,池塘的池水一般pH值偏低,应对养殖水体定期施用生石灰,每 20天用一次,每亩用量15千克—20千克,现浸泡现泼洒,既可调节水质,又可杀灭随雨水带入的一些病菌。 (2) 对因洪灾造成死亡的浮游植物、沉水植物以及部分水生动物,应及时捞出、换水,避免造成水质败坏,再次引发鱼类大量死亡。 (3) 适时使用EM菌、活水宝、底净等有益微生物制剂和底质改良剂改善水质及底质。 二、物资储备方案     为了尽早恢复生产,各单位、渔场还需尽快储备一定的开展养殖所需物资。包括:苗种、饲料、鱼药、网具等防逃设施以及应急救灾物资等。如有条件,将部分购置的各类苗种、饲料、鱼药以及救灾的物资储备在养殖场地势较高、不易受灾的地方,鉴于我市仍处于持续降雨期,暴雨警报仍未消除,最好储备方案是尽早向厂家联系订制好各类物资,以备不时之需。 三、病害防治方案 1、无害化处理 发现死鱼和病鱼及时捞取,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方法为:深埋死鱼、集中高浓度消毒剂处理、集中高温处理等。同时还要对渔业工具进行消毒处理。 2、场地消毒 为防止灾后疫情的传播,应对过水后的池塘进行消毒、杀菌。先采用漂白粉,用量为lppm,或强氯精用量为0.l~0.2ppm,全池泼洒,七天后再用生石灰20ppm全池泼洒。在某些寄生虫流行的地区,还需采用杀虫剂灭虫。 3、食场消毒 在食场周围,挂装有漂白粉100—150克的竹篓3—8只,连续消毒3天。 4、防病治病 (1)细菌性疾病的防治措施 ① 洪灾后鱼类极易滋生各种细菌性疾病,水灾过后水中各种细菌病原易滋生繁殖,鱼病易发,主要易爆发及流行的疾病是细菌性出血病、烂腮病、肠炎病等,可定期用生石灰、二氧化氯、二溴海因,菌毒双杀等国标渔用药物泼洒消毒。 ② 用微生态制剂改良水质。 ③ 在饲料中可适当添加免疫增强剂、微生态制剂、维生素C、大蒜素、EM菌、芽孢杆菌、中药三黄粉、免疫多糖等,以改善鱼类消化能力,增强抗应激能力与抗病能力。 (2)寄生虫类疾病的防治措施 杀灭原生动物的寄生虫时(如车轮虫、鳃隐鞭虫等),一般选用二硫合剂,即硫酸铜(含量95%以上)加硫酸亚铁 (0.5+0.2)使浓度达到0.7ppm;杀灭甲壳动物(如中华鳋、锚头鳋、鱼鲺等)时,一般选用敌百虫以及菊酯类鱼药(如强力灭虫净、鱼用虫百敌等),也可使用硫酸铜或硫酸铜和菊酯类合剂鱼药进行除虫。 三、饲养管理方案     重视饲料的科学投喂,注意饲料的营养、质量和适口性,使鱼类等能充分利用夏秋的生长期,促进生长,把因水灾耽误的损失夺回来。投饵量应控制在鱼吃8成—9成饱较为合适。水温过高(超过33℃)应停止投饵或少投,多投喂配合饲料。配合饲料蛋白质含量高,饵料系数低,既可预防鱼病的发生,又可减轻对水体的污染,既保证了鱼类的营养需求,又提高了饵料的利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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