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消费贴士:螃蟹去绳需要消费者较真 |
2013-02-08 15:32: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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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市民吴先生为买了“价值不菲”的梭子蟹而郁闷:“以70元一斤的价钱买了3只梭子蟹,回家后才发现,3只蟹上皮筋的重量竟有4两多,如此宰客我还是第一次遇到。”(2月6日《南湖晚报》)
买3只蟹,皮筋竟有4两多,折算成价格差不多是30元,对于这种明显涉嫌欺诈的行为,目前却没有明确的规定进行禁止,所以很难确定算不算短斤缺两。看来,皮筋、绳子想要跟螃蟹“分手”,还真不是一件易事。不过,北京去年出台的一项规定让人看到了希望。去年9月底,北京市质监局宣布,在商场、超市、餐饮业推行诚信计量,并提醒市民现场称重按重量计费的鲜肉、鱼、虾、螃蟹等食品,不能将冰块、布绳捆扎物等计入。按照《北京市计量监管管理规定》,以量值为结算依据的商品,结算量应当与实际量相符,不得以掺杂异物等方法改变量值,而布绳捆扎物、冰块等显然属于异物,不该计入商品量值。
事实上,螃蟹“五花大绑”、水产带冰称重已成业内“潜规则”。消费者虽偶有微词,但也早已见怪不怪,很少有人挺身而出向超市或商贩较真,这恐怕跟商品本身的特点和消费者不愿多事的心理有关。其一,部分商品的确有“拖泥带水”的必要性,比如为防止螃蟹乱爬咬人,捆扎是必要的,但问题是有没有必要用那么粗的绳。其二,螃蟹可谓高档水产,经常买的往往“不差钱”,难得买的也不好意思斤斤计较,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商家的过度“包装”。因此,消费者要想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除了需要有关部门给力外,更重要的是自己要有维权的意识,要有较真的勇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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