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司+农户+基地”模式很难有效保护水产养殖户利益 |
2013-02-19 15:31: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海洋与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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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年斗门海鲈养殖经常陷入“丰产不丰收”的怪圈
文/《海洋与渔业》
2012 年底,广东珠海斗门海鲈跌破成本价,养殖户增产不增收,近9成养殖户亏本, 坊间更戏言“90%鲈鱼已死”,并引发当地退塘潮。“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公司+ 农户+ 基地”这种产业模式并没有成为养殖户的有效保障,而曾被他们视为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的“保护价”也并未真正兑现。
与此同时,养殖户的抱怨声音不绝于耳: 惠农政策强调“扶大扶强”,好处都给了龙头企业,国家把那么多钱给所谓龙头企业做示范带动,但真正能给我们养殖户带来什么好处呢?
珠海海鲈产业的发展也曾一度归功于“公司+ 农户+ 基地”模式。当市场环境好、公司和农户都赚钱的前提下,这种模式的优点被无限扩大,从而也容易导致盲目跟风养殖,埋下市场隐忧;而当遭遇市场低迷如2012 年低谷的时候,其缺点就会自然显摆出来——市场风险防控无能为力。而对市场风险的预警与防控,这是对公司的基本要求。但是在风险面前, 公司往往只求自保,所谓风险共担成为一句空话。“公司+ 农户+ 基地”这种模式,保护了谁的利益? 
有珠海水产资深人士直言不讳地指出: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公司(加工厂)不可能表明不按照保护价收购,但可以通过各种借口推迟收鱼,避过低迷期。公司方面不是不明白, 这种缓兵之计只会给养殖户增加养殖成本,扩大市场风险。但从公司效益着想,表面为缓收实为拒收的事情经常发生。说白了,所谓保护价其实质就是保护企业最低利益,而不是养殖户的利益。
在实践过程中,“公司+ 农户+ 基地” 模式没能在信息资源上实现优势互补与公平共享,一切信息都经过公司这个环节,农户难以在第一时间了解市场第一手信息。信息资源不能公开共享必然导致这个模式的群体成员处于不公平的利益博弈中。显而易见,作为“夹心层”的农户处于一个相对弱势的地位,想要跟“公司”实现“利益共享”恐怕只是一厢情愿。
那么,如何才能平衡和有效保障农户的利益?
据新华网消息,不久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讨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讨论稿)》,文件对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着墨颇多。文件认为,商业资本进入农业生产领域之后实行的“公司+ 农户+ 基地”模式,并不完全适合当地农民的发展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跳出“公司+ 农户+ 基地”的模式, 给力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认为,发展农民合作组织, 主要就是为了让农产品进入市场,农民可以从市场获得更多利益。所以今后,要重视农民合作组织对农村现代化的引领作用,对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应从法律和政策上给予支持和优惠。
对此,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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