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垦利县推进渔民专业合作社有序运营 |
2013-03-11 09:04: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垦利县海洋与渔业局
我要评论 |
|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垦利县立足全县10万亩海参生态养殖、40万亩大闸蟹养殖、42万亩浅海贝类增养殖和20万平方米工厂化养殖的实际,不断加快渔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步伐,积极提高渔业组织化程度,力争今年专业合作社达到35家。      一是建立领导机构。成立了渔民专业合作社组织领导小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通过上门座谈和宣传发动相结合的方法,广泛征求渔民对加入渔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和想法。      二是建立协调机制。积极协调工商部门,密切配合,抓好合作社登记注册工作,加强管理、指导和协调服务,为渔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是做好筹备工作。以海参养殖加工区、大闸蟹养殖区和淡水养殖区为重点,召开渔民代表座谈会,对合作社建设进行具体部署,稳步推进社员登记、章程起草、组织机构选举等筹备工作。      四是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合作社规范运作,合理设置组织机构、股金结构、盈余分配、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确实保障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      五是强化日常经营。引导合作社做好经营,组织广大渔民通过定点采购苗种、统一养殖和统一定价出售,实现了抱团经营,降低了养殖成本,维护了渔民的经济利益。 |
|
|
|
资讯分类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