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8日至22日,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联合各县(市、区)执法大队、海事、边防部门共7艘次公务船艇,在象山港口部及中部海域开展了为期5天的鳗苗张网清理行动。
此次行动根据《宁波市象山港海洋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条例》规定,每年3月15日至翌年1月15日为象山港鳗苗禁渔期。清网海域主要为北仑、梅山、奉化、鄞州沿港区域,共清理网具1500余顶。行动期间,海上时有大雾,但各单位合作密切,现场调度有序,清网工作较为顺利。
下一步将继续按照《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和《宁波市象山港海洋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违规马鲛鱼刺网作业等执法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象山港渔业资源及渔民的长远生产利益,积极服务于“美丽象山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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