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组织开展渔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考评认定工作的通知》部署,德州市水产局成立考评组,于2013年4月17日—18日对全市由鲁海渔函〔2012〕287号、渔函〔2013〕1号公布的第一、二批省级示范社共七家创建单位进行了考评认定。考评组采取省厅要求的“听、看、议、决”的方式,依据《山东省渔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管理办法》及《山东省渔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考评评分表》,对合作社进行了实地认真考核评定,保证了工作质量并对考评结果负责。      经考评,齐河县潘店镇兴华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等7个渔业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创建单位,都无一票否决项、总分80分以上,拟定为具有省级示范社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