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贝壳堤岛保护区三举措力促保护对象稳定恢复 |
2013-11-22 09:20: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无棣县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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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高令敏 
    为了使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系统内的保护对象有一个适宜的发展环境,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不断加强管理,坚持多措并举,实施标本兼治,采取果断措施,全面禁绝了挖砂卖砂行为,对沿海岸线分布的贝壳堤进行重点管理,使得主要保护对象——海岸线遗迹贝砂堤岛和滨海湿地实现了稳定恢复。      一是实施明确确权。对占保护区总面积10%的潮上湿地部分,因其属国有荒地,我们申请县政府行文确定了由保护区管理使用;对潮间湿地和潮下湿地属海域范围的,我们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已对部分重点海域申请办理了公益性用海《海域使用权证书》,将其管理使用权纳入保护区。目前,由于措施得当,保护区内各功能区界线清楚,隶属关系明确,从未发生过土地或海域使用权属的纠纷。      二是严抓陆上巡查。强化对保护对象的巡护管理,采取日常巡护的管理措施,派专人对保护区域进行巡逻,对保护对象进行细致的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针对冬季狩猎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切实保护越冬野生动物和侯鸟的安全。近三年,过岛侯鸟增加数量在10%左右,说明该区域已成为侯鸟迁徙的重要中转站。同时,聘请兼职管理员参与对贝壳堤岛进行监管,预防贝砂资源被盗挖,一旦发现盗挖现象及时上报,保证了我局工作人员能够及时予以依法处理。针对重点保护对象难以防护管理的特点,我们采用了围栏保护的措施,进行重点保护。另外,为加大执法力度,鉴于自然保护区条例有关条款处罚较轻、不足以震慑违法行为的现实,我们充分利用与海洋与渔业部门联系密切的优势,申请上级海监执法机构对部分违法违规行为量用了《海域使用法》等,切实提高了处罚力度。      三是狠抓海上巡护。由于贝壳堤岛的主要物源来自浅海,必须特别重视海上巡护管理。为此,我们在定期不定期进行海上例行巡护的同时,还会同海洋与渔业部门认真规范海上渔业生产,确保物源地不受破坏。目前保护区范围内监管秩序良好,浅海物源丰富,海上巡护起到了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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