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巩固我市违禁渔具渔法清理整治成果,有效防范春季违禁渔具渔法出现反弹,切实保护渔业资源,我市自3月1日-31日,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清理违禁渔具渔法宣传月活动。
    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县(市、区)通过出动宣传车(船、艇)、张贴宣传标语、《通告》、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向沿湖(河)群众反复巡回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使用违禁渔具渔法的危害性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同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举报和监督。
    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提高广大渔民群众对违禁渔具渔法使用危害性的认识,积极争取广大渔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营造保护渔业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