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长兴县建立农(渔)业投入品联合监管协作机制 |
2014-03-12 14:34: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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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对农(渔)业投入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业投入品行为,长兴县农业局于近日联合县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建立了长兴县农业投入品联合监管协作机制,进一步增强该县农业投入品执法刚性,从源头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在每季度末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农(渔)业投入品监管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部署联合执法监管工作。二是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加强信息通报工作,建立部门联络室、指定联系人,及时互通各部门的工作情况、检验检测结果、案件线索。三是建立联合行动制度。以组织开展国庆中秋期间、元旦春节期间等集中联合执法监管行动为重点,公安、工商、农业等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密切协作、相互配合联合执法监管行动。四是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在依法查处农(渔)业投入品违法案件过程中,农业、工商等部门对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标准的案件,将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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