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通州区海洋与渔业局严格规范渔用渔价补助发放工作 |
2014-03-24 09:36: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通州区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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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渔业油价补助发放管理,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渔业油价补助政策落实到位,根据财政部、农业部、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严格规范渔用渔价补助发放,通州区海洋与渔业局认真做好如下四项工作:
一、建立专门工作班子。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为组长,区海洋与渔业、财政、监察、审计、信访等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各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区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商、监督检查全区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发放工作。成立区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发放工作组,区海洋与渔业局张剑冰局长任组长,区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的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区海洋与渔业局渔业科、渔政监督大队、渔船检验站,区财政局经建科的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组成。
二、严格界定补助对象和补助条件。补助对象为本区依法从事渔业捕捞生产、水产养殖的机动渔船。对于从事水产品收购、运销的渔船以及从事捕捞、养殖辅助服务的渔船不得作为补助对象。
三、严格规范工作程序。1、申请2、审核3、汇总4、公示5、上报6、发放7、归档。
四、加强监督与检查。区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做好业务指导、相关衔接和服务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渔业油价补助资金的拨付和清算工作。区监察、审计、信访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强化协作配合,加强对违规违纪渎职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合力做好发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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