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水产苗种管理工作,规范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行为,提高水产苗种质量,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江苏省高邮市制定印发了《2009年高邮市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4月8日和9日,由市农林局副局长、渔政站站长以及6名渔业执法和渔技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该市郭集镇3 家罗氏沼虾育苗场和司徒等镇的5家鱼苗场进行全面执法检查。
本次整治检查工作的内容包括:一是开展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全面摸清水产苗种场的基本情况。高邮市现有县级苗种场1家、乡级苗种场7家,都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二是开展水产苗种场生产检查,全面查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情况。从检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苗场销售记录比较齐全,少数苗场生产记录也存在着记录不完整的现象;三是对罗氏沼虾的亲虾、种苗进行抽检,对违禁药物重点进行检查,检查中未发现使用违禁渔用药物;四是对相关制度建立进行检查,并对少数存在问题的场家责令整改。同时,还对水产种苗场人员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印发了自已选编的渔业相关法律法规、水产违禁药物种类名称以及《水产养殖生产管理记录》等水产品生产安全资料100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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