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海门市水产站 张英   根据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14年江苏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精神,海门市结合渔业生产实际加强对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省现代渔业精品园、示范场产品药残抽检,将渔业科技入户示范户养殖池塘作为抽检重点,根据各示范户养殖的品种和上市的时间,在5—10月合理安排抽检计划。
在开展水产品药残检测时,一个示范户抽检2个不同品种的样品,将渔业科技入户的主推广品种河蟹、南美白对虾纳入抽样重点。4、5、6月份水产品检测结果,该市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样品中呋喃唑酮代谢物和孔雀石绿两种违禁药物均未检出,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良好。
这种良好状况,与该市将水产品质量安全作为渔业科技入户的重点工作密不可分。该市要求指导员在日常指导工作中,指导示范户在池塘种植伊乐藻等水草调节水质,指导示范户用底质改良剂、EM菌等调节水质,将池塘底质水质改良剂作为物化补贴发放,严禁示范户使用危禁药物。通过示范户的言传身教,将这些养殖管理技术辐射到其它水产养殖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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