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鄞州区鼓励企业与农户签订甲鱼套养协议 |
2009-06-15 10:29: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鄞州区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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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2日,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洋与渔业局的积极推进下,宁波市明凤渔业有限公司与来自鄞州区咸祥、鄞江等地的十余户南美白对虾养殖户签订了池塘甲鱼套养协议。
根据协议,明凤渔业有限公司提供苗种,养殖户负责养殖,在保证品质的前提下,明凤渔业有限公司负责回收。此次共签定合同面积400亩。各养殖户拿到合同后,都开心的笑了,一个劲地说:“这回养殖放心了,不愁卖啦!”
近年来,该区南美白对虾养殖屡发病害,影响了养殖户的养殖效益,2008年鄞州区南美白对虾的亏损面达到了60%以上,形势不容乐观。为了降低老百姓的养殖风险,鄞州区海洋与渔业局从2008年开始试验南美白对虾池塘套养甲鱼,当年取得成功,7亩池塘对虾生长情况良好,没有病害发生,套养中华鳖幼鳖420只,成活350只,平均每亩可增加收益3000元,总养殖效益可达6500元/亩。
为了更好推广甲鱼套养生态养殖模式, 2009年初鄞州区海洋与渔业局就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养殖户走生态养殖模式。一方面让区里的甲鱼龙头企业明凤渔业有限公司和天地水产养殖公司牵头,走公司加农户的经营模式,实行合同化养殖,保证养殖户和公司利益。另一方面,邀请全国甲鱼养殖权威赵春光老师给各养殖户进行培训指导,提高养殖户的养殖技术,保证了养殖甲鱼的品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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