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耒阳市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 |
2014-08-14 16:13: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耒阳市畜牧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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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护我市渔业资源、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耒阳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严禁毒鱼炸鱼的通告》,通告于2014年7月21日下发并在全市范围张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通告中明确:严禁在全市范围内天然河道、水库、池塘等水域毒鱼、炸鱼、非法电捕鱼;严禁无证捕捞;严禁非法制售炸鱼、毒鱼、电捕鱼工具;严禁印刷、宣传、发布、经营此类广告。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凡从事炸鱼、毒鱼、非法电捕鱼活动的,须于2014年8月1日起主动到耒阳市渔政管理站或所在乡、镇、办事处登记,否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没收作业工具、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并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没收渔船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下发后,我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沿河所在的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切实落实通告要求,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开展此次打击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行动方案,并决定由分管渔政工作的一名副局长亲自带队不分昼夜在沿河乡镇进行突击检查,采取发动群众举报和昼夜突击检查等多种手段和方式严厉打击此类非法捕捞行为。截止8月10日为止,整治行动初战告捷:查获了徐海涛、李五平、段茂辉三名非法捕捞人员,查获扣押了发电机组三套,通过宣传、教育与惩治多措并举,全市的非法捕捞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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