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2014112416255911.jpg[/imG]     近日,县农委渔政站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巫峡镇的渔船及自用船在大宁河大昌湖区用农药毒鱼和虾。
    接到举报后,县农委渔政站联合大昌镇农业中心、大昌镇派出所对沿河外来渔船及自用船进行逐一检查。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渝山渔234号、巫峡自用052号船上确有药物,当场将药物予以没收。在渔政站工作人员的教育下, 渝山渔234号、巫峡自用052号的船主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并主动承认错误,保证今后不再从事此类违法行为。
    工作人员在检查停靠在洋河关门崖大桥下面的巫峡自用125号和巫峡自用115号时,115号船主杨某态度生硬,手持一把镰刀与派出所民警对抗,并持镰刀冲向执法船上的民警,见此情况在场工作人员当场予以制止。随后执法民警将杨某传唤至派出所调查核实情况,目前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014112416260527.jpg[/imG]     据悉,一直以来县农委渔政站对打击电鱼、毒鱼等非法捕捞活动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闻警必出,一经查实,从严处罚。但我县水域广阔,依靠渔政管理部门的力量还远远不够,需要全社会一起参与,共同保护我们的渔业生态资源。在此,向广大市民呼吁,如果发现有电鱼、毒鱼等非法捕捞现象的,一定要及时报警,给渔政管理执法工作提供便利及线索。
(记者 方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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