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寿光市五项措施规范水产苗种生产 |
2009-07-31 11:14: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寿光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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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寿光市海洋与渔业局注重水产品质量安全,从水产苗种生产源头抓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水产苗种专项整治,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行为。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工作。先后对市内水产育苗场家及其资质、设施、生产能力组织了一次普查登记,并签订《水产养殖质量安全责任书》。目前,该市7家水产育苗场全部办理了《水产苗钟生产许可证书》,持证率达到100%。 
    二是认真检查苗种场生产管理情况。对全市水产苗种场开展全面的生产检查,严格按相关规范进行生产,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指导育苗场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 
    三是强化苗种质量监测和监督抽检。加强苗种出场检验,逐步完善监测和监督抽查制度,全力配合省厅完成4个水产苗种的抽检任务,并对未有省厅抽检任务的育苗场进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及时公布检测信息,引导养殖户采购优质苗种,严禁以次充好、带药、带病苗种流入养殖生产环节;抽检水产苗种不合格的生产单位不得参与增殖放流。 
    四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做到查获一起,处罚一起,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五是建立水产苗种监管的长效机制。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渔技推广、渔政执法和产品检测机构等三方协作的水产苗种监管和执法体系,维护正常的苗种生产秩序,确保水产苗种及其水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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