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海参抽检中 不合格海参均检出硝基呋喃代谢物 |
2015-03-12 14:18: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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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丁一)3月12日,记者自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海参专项监督抽查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去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每季度开展一次海参抽检,抽检范围包括我市所有海参生产加工以及大中型食品流通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目前第一阶段抽检工作结束,结果显示我市海参总体质量状况良好。
检测结果显示,第一阶段抽检114批次样品,109批次合格、5批次不合格,按品种分类,抽检即食(水发)海参60批次,合格率为100%;盐渍海参39批次,合格率为100%;鲜活海参15批次,合格率为66.7%。
发布会现场,食药监局新闻发言人发布抽检信息
不合格海参均为硝基呋喃代谢物超标
记者自发布会获悉,第一阶段抽检共涉及78家海参生产经营单位,检验项目包括即食(水发)海参、盐渍海参和鲜活海参,检验项目包括铅、无机砷、镉、甲基汞、氯霉素、硝基呋喃代谢物、孔雀石绿、无色孔雀石绿。本次抽检样品114批次,检验结果为109批次样品合格、5批次鲜活海参不合格,其中3批次样品采自流通环节、2批次样品采自餐饮服务环节。检验结果显示,不合格样品均为硝基呋喃代谢物超标。
随后记者登录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官方网站看到,5家不合格单位分别为大连市天运上海城大酒店有限公司星海国宝分店、大连市香洲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香洲花园酒店、大连市长兴购物中心大鸿水产品经销部、大连市长兴购物中心思东活鲜行、大连市双星综合批发市场振发海鲜行。
长期食用硝基呋喃代谢物可致癌 添加环节存在三方面
“作为一种抗生素,硝基呋喃类药物对治疗由大肠杆菌或沙门氏菌引起的肠炎、疥疮、赤鳍病、溃疡病等有着良好效果,曾广泛用于畜牧及水产养殖业,但由于长期食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副作用,多年前已被我国明令禁止使用。”发布会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那么作为一种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硝基呋喃代类药物是在哪个环节加入的?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硝基呋喃代类药物添加环节可能存在三方面——海参养殖育苗环节、鲜活海参运输环节、现货海参暂养环节。目前,根据相关检查情况表明,我市尚未发现经营单位有添加或存放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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