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清理大中型“三无”渔船 将依法没收船只 |
2015-04-21 15:48: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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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网记者 周静泊)2015年4月至6月,根据中央海权办、国家农业部统一部署,海南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清理取缔涉渔大中型“三无”船舶行动。此次整治将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主动上交“三无”船舶的单位或个人将在转产转业、生活困难补助方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逾期不交或仍非法捕捞的船主,征信记录会受影响,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无渔船检验证登记证捕捞许可证大中型渔船将被清查
由于涉渔“三无”船舶会对安全生产造成威胁,造成渔业资源枯竭,给监管带来压力,2015年4月至6月期间,海南集中开展清理取缔涉渔大中型“三无”船舶行动。据了解,此次行动将重点清理取缔非法建造、更新、改装的涉渔大中型“三无”船舶。即无有效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书,以及套用合法渔船船名、证书或伪造渔船船名、证书,从事渔业捕捞、携带渔具和设备准备从事渔业捕捞的涉渔大中型“三无”船舶,以及为“三无”船舶提供支持服务的船舶。且无论船舶财产归属人员或单位属省内省外,一律现行查处。
海上查港内堵坞上审 海南多管齐下清查“三无”渔船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清查摸底、宣传发动、接受船东主动上交、“三无”船舶查处、执法检查等内容和环节。采取“海上查、港内堵、坞上审”的方法,多管齐下,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等方式开展联合行动。
整治期间,执法部门将加强对海南省海域的巡航执法,对海上作业、航行、停泊的涉渔“三无”船舶,一经发现,海警、海事、边防、交通等执法力量将先行扣押涉渔“三无”船舶,按程序依法依规没收船只,处罚船东。
对停靠在港口的涉渔“三无”船舶则禁止其离港,依法依规没收,并由当地政府对船东依法处罚。渔船建造也将加强监管。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将牵头严把渔业船舶检验关,凡未履行审批手续,非法建造、改装的涉渔“三无”船舶,依法依规没收。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建造、改装涉渔“三无”船舶的造船厂将依法处罚。省工商局将对无照经营、非法建造、改装船舶的厂、点予以取缔,没收销货款和非法建造、改装的船舶,并由当地政府依法处罚。
疏堵结合 “三无”渔船整治将在阳光下运行
“三无渔船除了会给渔业安全生产造成威胁外,这些渔船上的渔民还经常使用网目小的渔网打渔,造成渔业资源枯竭,以后我们的子孙就没有鱼吃了。”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总队长李东屿说:“所以整治势在必行。此次整治将在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下运行,避免选择性执法。”
据不完全统计,海南涉渔‘三无’船舶大约有4185艘,其中大中型船舶1124艘,主要集中在儋州、临高这两个渔业大市、县,儋州有539艘,临高有376艘。
据李总队长介绍,此次整治将疏堵结合。在4月26日前主动到当地海洋渔业主管部门登记,将“三无”船舶上交政府处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转产转业、生活困难补助方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而逾期不上交、仍在海上从事非法生产经营的,一律依法没收船只,并将个人信息记入直接影响其办理贷款等业务的银行征信系统和社会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没收船舶将改造为“渔家乐”或人工鱼礁
被没收的涉渔“三无”船舶,各市县政府将根据可核查、不可逆的原则依法依规处置。其中,一部分渔船将被拼接固定,改造为“渔家乐”平台,供渔民从事沿岸休闲渔业、休闲旅游经营活动。一部分渔船经环保技术处理后,拖至海洋牧场,通过人工沉降形成人工鱼礁。拒不上交、隐匿、海上抓扣的涉渔“三无”船舶,一律实行强制性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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