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加强市场销售龙虾等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 |
2015-06-04 10:18: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南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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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启东公安连续查获两起“药龙虾”案件,为严防问题食品流向百姓餐桌,5月19日,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农产品物流中心和城区规模较大的两个农贸市场销售的8个批次的龙虾进行了抽检,其中产自本地的4个批次,产地是江西九江、湖南岳阳的4个批次,经检测未发现相关农药残留。5月20日,启东市场监管局对14处收购点的龙虾进行抽检,已送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检测。
    同时,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市场销售龙虾等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组织一次专项检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媒体曝光的事件,立即组织一次专项检查,重点对水产品尤其是龙虾产品集中交易和消费场所,严格要求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确保供货来源和渠道合法。
    二是开展专项抽样检验。组织在全市流通和餐饮环节开展一定批次的龙虾产品的监督抽检。同时充分利用快速检测技术,加大对市场销售水产品尤其是龙虾产品的检测频次,经筛查发现有非法添加或其他问题的,将立即采取暂停销售等措施,同时送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法检。
    三是规范经营主体资格。要求各地监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密切配合,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在日常检查时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认真查验进场经营者的主体资格。
    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结合新《食品安全法》的颁布,近期将分级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及时将相关案例向经营者进行宣传,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诚信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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