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市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的通知 |
2015-06-24 17:09: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眉山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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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坡区农业局、仁寿县水务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5〕19号)和省水产渔政局的具体要求,2015年度四川省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将在成都市、眉山市、绵阳市、内江市进行。为切实做好此次监督抽查工作,请你们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确定的品种、数量、抽样单位,提前做好安排,保证抽到所例样品,确保抽检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抽样时间
根据省局通知,抽检工作初步安排在6月29—30日进行。如有变化,市水产渔政局另行电话通知。
二、抽样品种和数量
抽样的品种和数量见附表。
三、检测物质
抽检组到养殖现场抽样、制样和封样。检测物质为:硝基呋喃、氯霉素、孔雀石绿。
四、抽样规格
此次抽检为苗种监督抽查,抽样对象为鱼类苗种(不抽成鱼)。规格:水花、鱼苗、鱼种(规格50g以下)。水花、鱼苗每个样品重量约50-150g。鱼种规格在8cm以下的每个样品100-150克,规格在8cm以上的每个样品500-750克。
五、抽样准备
在抽样组到达被检单位前,区县负责通知养殖单位,提前捕好样品并暂养,以提高抽检效率。凡被列为抽检的单位或个人,应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在抽检时能抽到足量样品。
眉山市农业局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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