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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浙海渔安〔2015〕10号)的精神,兰溪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投入“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工作中。
    6月28日,按照《兰溪市创建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兰溪市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对照创建目标和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创建方案,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完成创建任务。
    围绕今年创建目标,兰溪市将把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健全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做到监管人员、经费和装备保障有力;健全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序开展监管工作;广泛深入宣传教育,有效执行好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制度;落实好渔业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项管理指标达到规定标准;创新渔业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继续实现渔业安全生产全年零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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