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的委托,对其水产检测实验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水产检测设备及实验台柜一批,详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谈判文件中阐述,如有调整以谈判文件载述的内容为准。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实验设备销售企业;
(3)在浙江省设有固定常驻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机构;
(4)所提供的产品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及行业标准;
(5)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经营业绩。
(6)本次采购活动谢绝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谈判。
三、领售谈判文件时须携带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
(1)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2)谈判供应商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固定常驻销售及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拟提供设备的相关检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与拟提供设备型号相符);
(4)拟提供设备的产品说明图册原件(圈注拟提供设备型号);
(5)谈判供应商所提供的类似经营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原件及复印件。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9月15日至2009年9月22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579-83182626 传真:0579-83180768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 500元/本,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09年9月23日14:0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金华市工商局大楼三楼)
七、谈判时间:2009年9月23日14:0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金华市工商局大楼三楼)
九、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谈判当天与响应性文件一同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十、其他事项:谈判供应商在领售谈判文件时,必须按本公告第三条的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采购单位: 金华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代理机构: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O九年九月十五日